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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建設

一般公共建設,墾丁賓館(本館)提供民間經營(OT) 一般公共建設
法規鬆綁
  • 排除土地法第25條限制:放寬公有土地不得處分、設定負擔或為超過10年期租賃之限制。
  • 排除國有財產法第28條限制:放寬公用財產不得為任何處分或擅為收益之限制。
  • 排除公司法第270條第1款限制:放寬民間機構公開發行新股之限制。
  • 排除公司法第247條、第249條第2款、第250條第2款限制:放寬民間機構發行公司債之限制。
籌資優惠
  • 主辦機關得就計畫非自償部分,補貼民間機構所需貸款利息或按營運績效給予補貼。
  • 主辦機關得洽請金融機構或特種基金提供民間機構中長期貸款。
土地租金優惠
  • 公共建設所需用地為公有土地者,其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給予優惠。

重大公共建設

重大公共建設,南港展覽館(OT) 重大公共建設
私地徵收
  • 政府規劃之重大公共建設,得由主辦機關辦理徵收,提供民間機構使用。
租稅優惠
  • 5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 投資支出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抵減。
  • 進口機具設備之關稅優惠。
  • 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之減免 。
  • 營利事業投資股票應納所得稅之抵減。

重大交通建設

重大交通建設,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BOT) 重大交通建設

放寬金融機構授信額度之限制

※ 所謂重大公共建設,係指性質重要且在一定規模以上之公共建設,由主管機關(財政部)會商內政部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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