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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歷程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4次 公告甄審結果 109/12/08
  公告招商 109/09/28 109/11/11
第3次 公告甄審結果 108/12/26
  公告招商 108/11/13 108/12/23
第2次 公告甄審結果 108/07/22
  公告招商 108/06/03 108/07/17
第1次 公告甄審結果 108/05/03
  公告招商 108/02/26 108/04/19




基本資料

基本資料  
案號 1071126-002
公告次數 第3次
法令依據 促參法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案件名稱 桃園市龍潭區十一份觀光文化園區營運移轉案
主辦機關 桃園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被授權
被授權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被授權機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被授權機關依據 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條第2項及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作業指引總則第3點規定辦理。
被授權機關事項 1.辦理促參可行及先規2.訂定公告招商相關文件內容3.辦理公告及甄審4.辦理議約簽約履約管理等事宜
公共建設類別 商業設施-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供應蔬果、魚肉及日常生活用品等零售業者集中營業之市場
民間參與方式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辦理公聽會日期 107/03/23
可行性評估日期 107/11/05
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 本案營運目標係為透過十一份聚落既有設施之活化利用,延續原有空間氛圍,打造「十一份觀光文化園區」,提供石門水庫觀光旅遊資訊服務設施,生活市集與市民食堂日常所需之在地服務,及文化園區教育、工作及展售平台,兼具觀光推廣、文創培植公益性與商業服務機能。 公共建設計畫範圍位於桃園市龍潭區碧湖段878、881、884、886、891、892、897、898、906地號及佳安段840、841、842、884地號等共13筆土地及其地上物(詳申請須知第3章計畫說明)。
計畫許可年限 9年11個月
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之額度上限
營運績效補貼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本案僅允許單一申請人參與本案之申請,申請公告日前依我國公司法成立滿1年以上之公司,不含外國公司經認許之分公司,詳申請須知第4章規定。
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本案依據「促參法」第44條第1項及「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第2條規定成立甄審會。甄審程序分「資格審查」及「綜合評審」二階段辦理,詳申請須知第6章規定。
有無協商事項
其他
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可於網路上下載本公告附件電子檔,詳見財政部推動促參司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站/投資資訊/公告案件查詢,網址為https://ppp.mof.gov.tw/WWW/inv_ann.aspx
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無。
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申請人應依本申請須知第4.2.1條規定備齊相關申請文件並妥予封裝後(封套外部書明申請人名稱、申請人聯絡地址、本案案號及案名),於民國108年12月23日下午17時3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觀光旅遊局。提送申請文件如有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申請保證金 300,000元
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下載附件

附件列表

聯絡人資料

聯絡人 唐克敏
聯絡人單位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聯絡人電話 03-3322101分機5284
聯絡人傳真 03-3332569
聯絡人Email 10019058@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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