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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需求評估結果、政策公告及公告初審歷程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告初審結果 111/01/28
  政策公告變更或補充公告(第2次) 110/04/08 110/04/30
  政策公告變更或補充公告(第1次) 110/03/23 110/04/19
  政策公告 110/01/27 110/03/31




變更或補充公告事項

變更或補充說明 詳第二次補充政策公告

基本資料

案號 1100126-004
公告次數 第1次
法令依據 促參法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案件名稱 劍潭活動中心園區案
主辦機關 臺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被授權
被授權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被授權機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中央區
被授權機關依據 110年1月18日第1103012410號市長核定簽呈
被授權機關事項 辦理自政策公告起至規劃構想書初步審核選出優勝申請人止之有關事項
公共建設類別 其他-其他
民間參與方式 BOT:民間機構投資新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
ROT: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公告內容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目的及公共服務需求 本府為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政策,鼓勵民間資金投入,結合民間資源與專業經驗,提升公共建設服務品質及經營效率,減輕政府財務負擔,爰將「劍潭活動中心園區」依促參法由民間自行規劃方式參與投資營運,引入適當都市活動機能,達成都市永續發展及資產活化之目標。
土地取得方式 民間自規政府土地
土地基本資料 一、地址: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 二、地號:臺北市士林區百林段六小段676地號等38筆公有土地。 三、土地權屬:市有土地所有權人為臺北市、管理機關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國有土地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管理機關為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四、土地使用分區:風景區(建蔽率15%,容積率60%)及道路用地。 五、基地面積:市有土地30,779平方公尺、國有土地15,597平方公尺,總計46,376平方公尺。
可行性評估報告應記載事項
申請及審核作業程序 詳政策公告
主辦機關協助事項 詳政策公告
其他公告事項 詳政策公告

下載附件

附件列表

聯絡人資料

聯絡人 藍珮齊
聯絡人單位 助理員
聯絡人電話 27208889#3297
聯絡人傳真 27205968
聯絡人Email peggy80516@mail.taip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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