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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歷程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3次 公開徵求民間投資人 109/06/16 109/07/16
第2次 公開徵求民間投資人變更或補充公告(第1次) 109/02/19 109/03/05
  公開徵求民間投資人 109/01/31 109/03/05
第1次 公開徵求民間投資人註銷 108/12/19
  公開徵求民間投資人變更或補充公告(第1次) 108/11/29 108/12/20
  公開徵求民間投資人 108/11/19 108/12/18

公開委員名單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開委員名單(成立時) 108/11/19




基本資料

案號 1080423-002
公告次數 第1次
法令依據 促參法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案件名稱 苗栗縣百變影城文創園區新建營運移轉BOT案
主辦機關 苗栗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苗栗市自治路50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被授權
被授權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博物管理科
被授權機關地址 苗栗市自治路50號
被授權機關依據 107年12月7日依促參法第5條第2項
被授權機關事項 訂定公告招商相關文件之內容。辦理公告及甄審。辦理議約、簽約、履約管理等事宜。
公共建設類別 文教設施-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文化、教育功能之解說、訓練、展演、研發、住宿、保存等相關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BOT:民間機構投資新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

徵求民間投資人資料

公告建設目的 苗栗縣位於新竹及台中之間交通相當便利,並具備多元化的觀光遊憩資源,是台灣西部最適合旅遊及渡假的地方,近年來推廣休閒觀光,並藉由藝文節慶活動結客家文化,有效行銷苗栗縣觀光產業,帶動整體觀光經濟。 苗栗擁有發展文化觀光旅遊之優勢,除了地脈景觀秀麗、生態資源豐富外,更具有多樣的文化地景資源,近年來推廣觀光旅遊,規劃國際觀光三軸線、七大黃金旅遊路線、十大休閒農業,更提高苗栗地區的觀光效能。其中苗栗縣後龍鎮交通發達具有許多公路、鐵路系統及高鐵苗栗站,交通的便利性能有助於發展觀光經濟。 本計畫範圍前身為後龍濱海遊憩區,占地九點九六公頃,民國八十六年核定撥用苗栗縣後龍鎮和興段69地號等22筆國有土地,經由土地變更為休憩用地,現況道路設施已興建完成,但多次招商敗,缺乏管理等因素,現已歇業閒置多年,導致土地不能有效利用。2013年苗栗縣政府推動經典跑車體驗園BOT案,又因保安林地無法解編難以開發再次閒置,本公司經現況踏勘及可行性評估後,計畫採BOT方式辦理活化,由於同段地號70土地部分涉及保安林劃定範圍,因此未將地號70部分土地納入範圍,預定投資範圍以後龍鎮合興段69地號等22筆為主,使用面積約7.7286平分公尺。
可行性評估報告及初審結果摘要 苗栗縣位於新竹及台中之間交通相當便利,並具備多元化的觀光遊憩資源,是台灣西部最適合旅遊及渡假的地方,近年來推廣休閒觀光,並藉由藝文節慶活動結客家文化,有效行銷苗栗縣觀光產業,帶動整體觀光經濟。 苗栗擁有發展文化觀光旅遊之優勢,除了地脈景觀秀麗、生態資源豐富外,更具有多樣的文化地景資源,近年來推廣觀光旅遊,規劃國際觀光三軸線、七大黃金旅遊路線、十大休閒農業,更提高苗栗地區的觀光效能。其中苗栗縣後龍鎮交通發達具有許多公路、鐵路系統及高鐵苗栗站,交通的便利性能有助於發展觀光經濟。 本計畫範圍前身為後龍濱海遊憩區,占地九點九六公頃,民國八十六年核定撥用苗栗縣後龍鎮和興段69地號等22筆國有土地,經由土地變更為休憩用地,現況道路設施已興建完成,但多次招商敗,缺乏管理等因素,現已歇業閒置多年,導致土地不能有效利用。2013年苗栗縣政府推動經典跑車體驗園BOT案,又因保安林地無法解編難以開發再次閒置,本公司經現況踏勘及可行性評估後,計畫採BOT方式辦理活化,由於同段地號70土地部分涉及保安林劃定範圍,因此未將地號70部分土地納入範圍,預定投資範圍以後龍鎮合興段69地號等22筆為主,使用面積約7.7286平分公尺。 本案民間申請人於108年9月24日完成初審作業。
辦理公聽會日期 108/06/14
可行性評估日期 108/09/24
允許使用土地之基本資料 1. 使用土地:本案基地位於苗栗縣後龍鎮合興段69~72、74~85、87~92地號等共22筆土地,總面積100,192.28平方公尺扣除清潔維護管理(保安林)範圍15,176.74平方公尺後,營運管理面積約為85,015.54平方公尺(以謄本登記面積為準)。
計畫許可年限 20年0個月
應達到之功能、效益 本案執行目標說明如下: 1. 結合文創及友善空間塑造新穎的影城文創園區 增加苗栗縣旅遊據點,並整合後龍遊憩區之公共建設,在有效經營管理下,利用遊憩區營造民眾互動之休憩場所,提供完善之無障礙空間。 2. 建構苗栗縣旅遊地區文教智慧新亮點 未來苗栗縣影城文創園區成形後,提供苗栗縣旅遊地區文教智慧新亮點,園區內提可供台灣本土戲劇之拍攝,打造多元亮點遊憩區及全台之度假勝地。 3. 增加當地就業機會 為各鄰海聚落提供更多就業機會,改善在地經濟,使年輕人回鄉能夠從事文創事業,提升當地之觀光發展,有效開發閒置區域,增加苗栗縣增加觀光據點,促進台灣休閒旅遊服務業成長,成為值得一覽之旅遊觀光據點。
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說明 2.3.1 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範圍 本案基地主要為一般農業區遊憩用地,投資附屬事業之相關規劃需符合法令規定。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3.1.1 單一公司申請人 以單一公司方式申請者,申請人應為依我國法律成立之公司或經我國認許之外國公司。 3.1.2 合作聯盟 以合作聯盟方式申請者,成員至多以5家為限。其組成成員應包含授權代表公司與一般成員,並應分別指名之。各組成成員應為依我國法律成立之公司或經我國認許之外國公司,合作聯盟授權代表公司為申請期間之全權代表。 3.1.3 協力廠商 申請人得邀請協力廠商從事本案之開發經營等相關工作,並於簽訂「投資契約」後,由該協力廠商履行「投資契約」之相關部分。
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一、 公司籌組計畫與經營能力 二、 投資及興建計畫 三、 營運計畫 四、 財務計畫 五、 回饋及公益計畫 六、 簡報及答詢 總評分
優惠條件
其他
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促參司招商公告網站煩請自行下載
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36045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
申請保證金 2,000,000元
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下載附件

附件列表

聯絡人資料

聯絡人 朱晏賢
聯絡人單位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聯絡人電話 037-352961#737
聯絡人傳真 369475
聯絡人Email cysk121@ml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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