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緣起及目的 |
八里垃圾焚化廠依民國76年行政院核定「中油超額盈餘專款運用興建垃圾資源回收廠計畫」由環保署所規劃興建,並於完工後移交新北市政府(原臺北縣政府)使用。八里廠日處理容量為1,350公噸。該廠於民國86年5月28日展開興建工程,並先後於90年4月完工啟用,展開新北市(原臺北縣)垃圾採焚化處理之方式。八里廠係委託民間專業機構負責操作維護,其委託契約於民國111年7月屆期,為延續該廠妥善處理新北市垃圾之任務及提昇廢棄物處理品質,擬引進民間資金與技術辦理整建及營運,爰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辦理本案民間投資之可行性分析,並於確認民間投資之可行性後,接續進行先期規劃及招商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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