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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資料

已簽約案號 111-059
案件種類 主約
法令依據 促參法
規劃方式 政府規劃民間參與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是否公告於英文網站
案件名稱 新北市八里垃圾焚化廠整建營運轉移案
主辦機關 新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被授權
被授權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被授權機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被授權機關依據 10420246508
被授權機關事項 可行性評估、先期規劃、訂定公告招商文件、辦理公告甄審及辦理議約、簽約及履約管理事宜
公共建設類別 環境污染防治設施-環境保護相關法規所定之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或最終處置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ROT: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民間投資金額(元) 1,465,600,000元
簽約日期 111/04/26
契約起迄期間 111/07/17~131/07/16
民間機構名稱 達和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民間機構負責人 蔡立文
民間機構統一編號 86383370

內容概述

計畫緣起及目的 八里垃圾焚化廠依民國76年行政院核定「中油超額盈餘專款運用興建垃圾資源回收廠計畫」由環保署所規劃興建,並於完工後移交新北市政府(原臺北縣政府)使用。八里廠日處理容量為1,350公噸。該廠於民國86年5月28日展開興建工程,並先後於90年4月完工啟用,展開新北市(原臺北縣)垃圾採焚化處理之方式。八里廠係委託民間專業機構負責操作維護,其委託契約於民國111年7月屆期,為延續該廠妥善處理新北市垃圾之任務及提昇廢棄物處理品質,擬引進民間資金與技術辦理整建及營運,爰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辦理本案民間投資之可行性分析,並於確認民間投資之可行性後,接續進行先期規劃及招商作業。
公共服務性質、功能與角色 八里垃圾焚化廠長久以來即為新北市主要之廢棄物妥善處理設施,並兼具廢棄物能源化功能,未來更新改善後,將提供更全方位之新北市廢棄物妥善處理(包含操作穩定性能力之提升、廢氣處理效能再升級,以及廢棄物發電能力之增加等),提升新北市綠色能源之產出及使用比例。2.本案ROT內容即由民間機構負責籌措更新改善資金、機具設備供應、設備製造採購及安裝、整廠試運轉等工作,並負責更新改善後之操作維護與整廠管理工作,俟操作營運到期後再將整廠營運權轉移予市政府,而餘裕容量並開放廠商自收廢棄物,市政府有相應之權利金收入,減輕市政府財政負擔,且改善工程及操作營運由同一廠商辦理,亦可降低期程/界面風險。
基地概述  
公共建設所在地 新北市
位置(或地址) 八里垃圾焚化廠: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

案件聯絡人

承辦人 呂峻榕
承辦人-職稱 股長
承辦人-電話 29532111#3102
承辦人-傳真
承辦人-Email AK7037@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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