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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資料

案號 1101223-001
法令依據 促參法
規劃方式 政府規劃民間參與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是否公告於英文網站
案件名稱 澎湖縣馬公市篤行十村第二期OT案
主辦機關 澎湖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公共建設類別 文教設施-依法登錄之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文化景觀、史蹟及其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預計民間投資金額(元) 17,100,000元

內容概述

計畫緣起及目的 篤行十村位於澎湖縣馬公市,興建於西元1907年,為全國最老古的眷村,近年在居民和縣府雙方共同努力爭取下,已於2007年經澎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縣府為保存篤行十村之完整性及確保眷村文化得以永續傳承,劃設都市計畫「眷村風貌特定專用區」,使珍貴的眷村文化能在妥善的規劃下,達到保存目的同時規劃再利用的方向。有關「澎湖縣馬公市篤行十村第二期ROT案前置作業計畫招商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以下簡稱本案),位於澎湖縣馬公市篤行十村,本案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亦為「眷村風貌特定專用區」,本案基地位於馬公市馬公段2663地號部分土地,同筆土地周邊區域已有「澎湖縣篤行十村眷村文化保存園區整建營運移轉案」(第一期)招商營運促參案例,並經110年評鑑營運績效「良好」。本案基地之歷史建築經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作業,預計採OT方案方式辦理,由縣府文化局先進行整建修復後,再交由縣府旅遊處辦理公開招商營運。
公共服務性質、功能與角色 初步構想方面,為提升本縣觀光資源發展效益及增加觀光景點,研議本案之歷史建築以委託民間管理營運(OT)為主,欲達成之目標方面,提供保存眷村文化、增加觀光景點、提供推廣文化空間及多元複合式商店等服務。

基地概述

公共建設所在地 澎湖縣
地址 馬公市馬公段
範圍(地號) 2663地號部分土地
面積(平方公尺) 645平方公尺

案件聯絡人

承辦人 胡嘉元
承辦人-職稱 科員
承辦人-電話 06-9274400#234
承辦人-傳真 06-9264710
承辦人-Email fa11080@mail.penghu.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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