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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資料

案號 1100111-002
法令依據 促參法
規劃方式 政府規劃民間參與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是否公告於英文網站
案件名稱 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修建營運移轉ROT案
主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被授權
被授權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被授權機關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區澄清路834號
被授權機關依據 112年11月28日簽奉高雄市政府同意授權辦理
被授權機關事項 授權辦理整個促參案件所有流程
公共建設類別 環境污染防治設施-環境保護相關法規所定之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或最終處置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ROT: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預計民間投資金額(元) 1,200,000,000元

內容概述

計畫緣起及目的 本市南區廠於89年1月20日完工,目前係由本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回收廠(本府二級機關)辦理該廠之相關操作營運管理(公有公營)。南區廠營運迄今已超過20年,相關廢棄物焚化設施均已老舊且維修不易,影響廢棄物處理效能;考量廢棄物處理具複雜及專業性,得仰賴專業廠商投入相關資源。為減輕市府財政負擔,同時活用民間資源,爰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8條第4款規定,辦理本案。
公共服務性質、功能與角色 妥善處理本市及協助代處理外縣市之廢棄物(垃圾)

基地概述

公共建設所在地 高雄市
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北林路6號
範圍(地號) 高雄市小港區中廍段一小段1203-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000平方公尺

案件聯絡人

承辦人 李孟蓉
承辦人-職稱 技士
承辦人-電話 07-7351500#1751
承辦人-傳真 07-7353951
承辦人-Email feronia@k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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