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案件基本資料

已簽約案號 112-023
案件種類 主約
法令依據 大眾捷運法
規劃方式 政府規劃民間參與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是否公告於英文網站
案件名稱 臺中市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G9-1站土地開發案
主辦機關 臺中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被授權
被授權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被授權機關地址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被授權機關依據 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
被授權機關事項 站區土地開發相關事宜
公共建設類別 交通建設-大眾捷運系統及其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公開招標-其他:公開招標-其他
民間投資金額(元) 2,775,321,000元
簽約日期 112/04/19
契約起迄期間 112/04/19~118/06/28
民間機構名稱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民間機構負責人 馬志綱
民間機構統一編號 30900892

內容概述

計畫緣起及目的 「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緣起於前臺灣省住都處(局)辦理之「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規劃」及「臺中都會區捷運路網細部規劃」,原建議整體路網包含紅、藍、綠三條路線。民國88年因省府組織精簡,本計畫移由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以下簡稱高鐵局)辦理。為藉由捷運軌道運輸紓解及改善交通環境,提高運輸服務水準,均衡都會區發展及提昇生活品質,在考量政府財政負擔及臺鐵捷運化與臺中地區公車輔導等相關計畫基礎上,高鐵局自民國90年起陸續完成「民間參與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建設可行性研究」及「高鐵臺中站聯外大眾運輸系統檢討規劃」等研究與規劃,研擬臺中都會區捷運系統建設前與建設後之相關發展策略與建設計畫;續以「臺中都會區捷運路網細部規劃」路線成果為基礎,重新考慮未來交通動線及行為之改變,研提「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優先路線(綠線)規劃報告」,期能以都會捷運之效能,配合沿線既有都市發展計畫,帶動地方繁榮。民國93年11月23日經報奉行政院核定後,計畫名稱修正為「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另有關本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已於民國93年11月30日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25次會議決議為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民國97年9月1日交通部召開本計畫後續推動事宜研商會議,決議由交通部委託臺北市政府辦理後續設計施工事項。交通部、臺北市政府及本府並依據前揭會議結論,於民國97年11月15日完成「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建設與營運三方協議書簽署程序,正式敲定由臺北市政府接續辦理本計畫後續設計、施工等事項,本府則負責營運及土地開發等相關作業。另行政院經建會於98年4月20日召開第1356次委員會議審議高鐵局所陳本計畫修正計畫案,並於98年5月13日奉 行政院函示略以「所報『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修正計畫一案,原則同意,並照本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審議結論辦理;該捷運未來營運之財務,應由臺中都會區相關地方政府負責。」,本計畫修正計畫自此獲核定。
公共服務性質、功能與角色 本計畫為政府「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全島運輸骨幹整建計畫」項下之「各地區軌道(含輕軌)系統整體建設先期計畫」重點工作,亦為「新十大建設」中之北中南捷運之一;依據行政院2006年公佈之「2015年經濟發展願景」,本計畫不僅為「大投資、大溫暖」之公共建設套案之一,並為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2007-2009年)下重點計畫之一,其衝刺方向為縮短高鐵轉乘時間,強化高快速交通服務,期以落實經濟成長率之目標及帶動區域產業發展,使建設計畫如期如質完成。本計畫亦為「愛臺十二建設」之首項「北中南都會區捷運網」中,中部都會區捷運網路(連接臺中、烏日、彰化、豐原、梧棲、大里、霧峰、草屯、南投等地)之優先路線,積極推動完成後將為中部都會區捷運網路發展奠定堅實基礎。本計畫完成後將可提高高鐵臺中站區聯外交通及轉乘服務功能,促使大臺中地區民眾使用高鐵運輸更為便利,並可帶動臺中都會區產業發展,紓解本區域運輸走廊之運輸需求,改善現有大眾運輸及道路交通環境,並可節省旅行時間、行車成本及減少肇事成本,配合既有都市計畫及城市策略將可促進沿線土地發展,創造優質居住環境及交通便利。
基地概述  
公共建設所在地 臺中市
位置(或地址) 文心路與臺灣大道三段交叉路口附近

案件聯絡人

承辦人 傅意涵
承辦人-職稱 約僱人員
承辦人-電話 04-22289111分機:61636
承辦人-傳真 04-22295712
承辦人-Email hanmifu97@taichung.gov.tw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