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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資料

已簽約案號 110-167
案件種類 主約
法令依據 促參法
規劃方式 政府規劃民間參與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是否公告於英文網站
案件名稱 臺中市海洋生態館營運移轉(OT)案
主辦機關 臺中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被授權
被授權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被授權機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被授權機關依據 104年6月17日府授觀工字第1040135669號函授權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執行
被授權機關事項 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訂定公告招商相關文件內容,公告及甄審,議約、簽約、履約管理
公共建設類別 觀光遊憩設施-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劃設具觀光遊憩(樂)性質之區域內相關設施、區內及聯外運輸設施、遊艇碼頭及其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民間投資金額(元) 402,694,000元
簽約日期 108/04/03
契約起迄期間 108/04/03~132/12/31
民間機構名稱 海珹股份有限公司
民間機構負責人 鍾嘉村
民間機構統一編號 82790468

內容概述

計畫緣起及目的 臺中市政府為開創臺中濱海地區觀光發展之魅力,同時深化在地生態資源及環境教育,遂興建臺中市海洋生態館(簡稱:台中海洋館),冀希營造新世紀濱海觀光風貌。台中海洋館暨周邊服務設施,不僅可結合梧棲觀光漁港遊憩資源,串聯梧棲觀光漁港、環港北路及濱海自行車道、高美濕地、臺中港三井outlet、大安濱海樂園及大甲鎮瀾宮等觀光景點,形塑優質的旅遊地區,將帶動海線觀光旅遊產業,促進地方就業機會及經濟活絡。
公共服務性質、功能與角色 台中海洋館營運目標未來以重視全球暖化與環境變遷及關懷臺灣河海生態之指標生物為教育主題,以「大甲溪到濕地、濕地到海洋」的生態環境教育為主軸,整合高美濕地特殊地理景觀及豐富的海洋資源,透過寓教於樂的方式,推廣生態保育觀念。飼育以重視全球暖化與環境變遷、及關懷臺灣河海生態為教育主題之指標生物,以「大甲溪到濕地、濕地到海洋」的生態環境教育為主軸,整合高美濕地特殊地理景觀及豐富的海洋資源,透過寓教於樂的方式,推廣生態保育觀念。 台中海洋館設立後不僅可結合週邊景點,讓遊客安排一至二日遊,深入當地進行深度旅遊,增加濱海地區餐飲住宿機會,有效提振當地社經繁榮,串連海岸線休閒遊憩路線,成為濱海地區關鍵魅力亮點。未來透過常設展及特展方式,區分展示主題,更可以透過特展方式促使地方產業擁有展示與行銷的舞臺。
基地概述  
公共建設所在地 臺中市
位置(或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段臨港小段(北堤路50號)

案件聯絡人

承辦人 曾佳穗
承辦人-職稱 約僱人員
承辦人-電話 04-22289111分機58118
承辦人-傳真 04-25251622
承辦人-Email chia10104@taichun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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