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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主辦機關得續採相關彈性調整措施(包括履約期間紓困事宜)辦理促參案件相關作業。

發布單位:推動促參司 發布日期:112/03/23
一、彈性調整措施及本部歷次函發紓困原則,詳如附件。

二、截至111年,財政部協助各機關辦理紓困措施統計如下表:


備註
(1)共計31 個主辦機關回復,總案件數403 件,同意紓困案件383 件,各案件可分別取得租金、權利金或延長投資契約等各種紓困措施,爰統計項目( 一)1 至4 案件有重複情形。
(2)部分主辦機關如交通部暨所屬機關就租金或權利金係採補貼形式辦理。

三、疫期期間本部其他相關紓困措施,請詳:https://www.mof.gov.tw/cov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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