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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與答


1、促參(PPP)對人民有什麼好處?

近年來公共建設之經費因受到排擠而相對減少,此時,藉由促參可在稅收有限的前提下,讓各項重大公共建設得以繼續推動,除滿足民眾對公共建設質與量的要求外,並可創造就業機會,帶動經濟成長;以94年為例,促參(PPP)案件將對GDP貢獻0.45%,並提供約3470名就業機會。促參除了可節省政府公共建設興建階段經費的支出外,因為營運階段亦已交由民間負責,所以也可以把政府在營運階段將支出的業務費及人事費等省下來,對紓解政府的財政壓力有很大的貢獻。此外,公共建設若是交給民間來營運,因為錢是民間出的,就會考慮興建好後要如何營運,促參的創意也可賦予閒置空間全新的生命,避免蓋好的公共建設發生所謂「養蚊子」的情形。 總之,公共建設促參(PPP)後,人民可享受更好的服務品質,也可以避免政府可能經營效率不彰之浪費,是最大的贏家。

2、促參(PPP)是什麼?和BOT有什麼不同?

促參(PPP)的全名是「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國際間通稱公私協力夥伴關係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PPP),意思是將傳統由政府自辦的公共建設,開放給民間來興建及營運,透過民間的資金、創意及管理技術,讓公共服務品質更好。 根據我國在89年公佈的促參法,促參(PPP)有很多不同方式,大家熟悉的BOT(Build-Operate-Transfer)只是其中的一種,也就是政府把要新蓋的公共建設,交給民間出資興建及經營一段時間後,再將所有權移轉政府;對於既有的公共建設,政府可透過OT(Operate-Transfer)方式,委託民間經營;此外,依照公共建設的特性,PPP還有BTO、BOO及ROT等不同方式。

3、其他國家也開放讓民間來參與公共建設嗎?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開始於1984年英法海底隧道,並已是世界各國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方式之一,以英國為例,有1/3的新建公共建設是用政府與民間夥伴關係方式辦理的,而亞洲除了臺灣外,日本、韓國、香港、新加坡、泰國、菲律賓、甚至是中國大陸,也早已陸續採用;因此,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是世界潮流,此模式並非臺灣所獨創,在全球化的壓力下,對提升國家競爭力有重大貢獻。

4、公共建設不是應該由政府來做,為什麼要讓民間來參與?

政府與民間各有所長,透過促參(PPP)建立兩者夥伴關係,將設計、施工、運量及法律變更等風險合理分攤,並運用民間之資金、經營效率及管理專才,其成果將較傳統政府自辦、或完全交由民間辦理(政府完全不管)的兩個極端方式來得有效。以英國的經驗,傳統政府自己辦理公共建設時,延誤完工或追加預算的情況高達8成,而採而促參(PPP)方式後,這些不好的情形只有2成;此外,依促參(PPP)辦理時,公共建設的花費可以較政府自己辦時節省17%,也就是說,讓政府的每一分錢都花的更有價值。

5、若我對促參(PPP)有興趣?那裡可以得到促參(PPP)的消息?

歡迎至財政部推動促參司(PPP)網頁ppp.mof.gov.tw逛逛。若有促參(PPP)相關問題,也可以寫E-MAIL至財政部推動促參司專用信箱bot@mail.mof.gov.tw 或致電02-23228000,將有專人儘速回復問題。

一般公共建設

法規鬆綁
  • 排除土地法第25條限制:放寬公有土地不得處分、設定負擔或為超過10年期租賃之限制。
  • 排除國有財產法第28條限制:放寬公用財產不得為任何處分或擅為收益之限制。
  • 排除公司法第270條第1款限制:放寬民間機構公開發行新股之限制。
  • 排除公司法第247條、第249條第2款、第250條第2款限制:放寬民間機構發行公司債之限制。
籌資優惠
  • 主辦機關得就計畫非自償部分,補貼民間機構所需貸款利息或按營運績效給予補貼。
  • 主辦機關得洽請金融機構或特種基金提供民間機構中長期貸款。
土地租金優惠
  • 公共建設所需用地為公有土地者,其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給予優惠。

重大公共建設

私地徵收
  • 政府規劃之重大公共建設,得由主辦機關辦理徵收,提供民間機構使用。
租稅優惠
  • 5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 投資支出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抵減。
  • 進口機具設備之關稅優惠。
  • 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之減免 。
  • 營利事業投資股票應納所得稅之抵減。

重大交通建設


放寬金融機構授信額度之限制

※ 所謂重大公共建設,係指性質重要且在一定規模以上之公共建設,由主管機關(財政部)會商內政部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政府規劃之促參案件簡要辦理流程

促參案件簡要辦理流程圖1.前置作業(可行性評估(含公聽會)、先期規劃)2.公告徵求民間餐與3.民間投資人提出申請4.綜合評審(最優申請人)5.公私部門議約簽約6.興建營運

民間自提之促參案件簡要辦理流程

民間自提之促參案件簡要辦理流程

※1、2本階段視案件性質而定,非為必要
  • 1、提出規劃構想書
  • 2、進行政策需求評估
  • 3、政策公告 徵求民間提出可行性評估
  • 4、初審 初審通過後(分成5民間作業流程、6政府作業流程)
  • 5、民間自規私有土地案件(接流程7)
  • 6-1、民間自規政府土地案件(接流程6-2)
  • 6-2、公開徵求其他民間提出申請(接流程7)
  • 7、主辦機關審核通過
  • 8、公司部門議約簽約
  • 9、興建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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