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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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
10805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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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次數 |
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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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 |
促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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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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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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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彰化縣自然生態教育中心委託營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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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 |
彰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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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地址 |
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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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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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設類別 |
文教設施-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文化、教育功能之解說、訓練、展演、研發、住宿、保存等相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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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參與方式 |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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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公聽會日期 |
10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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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評估日期 |
10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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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 |
本案民間機構工作範圍包括委託營運範圍及義務維護範圍:民間機構工作範圍包括但不限於設計裝修、營運管理並維護以下委託營運範圍與義務維護範圍之本案使用土地及地上物與附屬設施,本案義務維護範圍(伸港鄉伸興段66地號部分土地)為本案附屬停車場區域及綠美化區域,使用面積11,137平方公尺、泉州厝段1205地號(使用面積5,038平方公尺)及1214地號(使用面積263.79平方公尺),以實際點交面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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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許可年限 |
10年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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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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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說明 |
凡符合原區域計畫土地容許使用項目或促參法令許可之相關附屬事業之經營。,10年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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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之額度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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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績效補貼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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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
詳本案招商文件申請須知第4章申請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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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
詳本案招商文件第6章申請案件之評定方式及評審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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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協商事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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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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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本案可於網路上下載本公告附件電子檔 2.詳第4章申請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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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無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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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
申請人應依本申請須知第4章規定備齊相關申請文件並妥予封裝後(封套外部書明申請人名稱、申請人聯絡地址、本案案號及案名),於民國108年12月17日下午17時3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機關名稱:彰化縣政府城市暨觀光發展處營運管理科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聯絡電話:753-2787 傳真電話:728-9421 聯絡人:王嘉傑。) 提送申請文件如有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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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保證金 |
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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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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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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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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