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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歷程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告甄審結果 109/08/27
  公告招商變更或補充公告(第1次) 109/07/15 109/07/27
  公告招商 109/06/23 109/07/27

公開委員名單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開委員名單(成立時) 109/04/09




基本資料

基本資料  
案號 1080819-002
公告次數 第1次
法令依據 促參法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案件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大園及中壢工業區下水道系統增建、改建、修建、營運及移轉(ROT)案
主辦機關 經濟部
主辦機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被授權
被授權機關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被授權機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被授權機關依據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條第2項
被授權機關事項 (一)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二)訂定公告招商相關文件內容(三)辦理公告及甄審(四)辦理議約、簽約、履約管理等事宜
公共建設類別 污水下水道-結合再生水設施、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及其處理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ROT: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辦理公聽會日期 108/07/04
可行性評估日期 108/09/06
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 (詳申請須知第2章)本計畫之許可權範圍,包括增建、改建、修建與營運(中壢及大園工業區下水道系統)二部份,屬係促參法「污水下水道」項下之「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及其設施」,管理者為經濟部。
計畫許可年限 15年0個月
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之額度上限
營運績效補貼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詳如申請須知第三章所述)申請人應符合申請須知規定之一般資格與財務能力資格,一般資格之目的在檢視申請人之存在與營運之事實,財務能力資格之目的 在檢視申請人之財務狀況。
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詳申請須知第5章)一、經驗與履約能力(25分);二、增建、改建、修建計畫(15分);三、營運計畫(20分);四、財務計畫(20分);五、權利金及回饋金(10分);六、簡報與答詢(10分)。
有無協商事項
其他
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自行網站下載
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以專人或掛號郵寄方式於公告期間內送達或寄達「(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並取得送達憑證,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保證金 1,000,000元
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下載附件

附件列表

聯絡人資料

聯絡人 楊士杰
聯絡人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聯絡人電話 02-2754-1255#2763
聯絡人傳真
聯絡人Email sjyang2@moeaid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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