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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歷程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告議/簽約結果 109/02/26
  公告甄審結果 108/12/27
  公告招商 108/11/28 108/12/11

公開委員名單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開委員名單(成立時) 108/11/28
第1次 公開委員名單(成立時)變更或補充公告(第1次) 108/11/28




基本資料

基本資料  
案號 1081107-002
公告次數 第1次
法令依據 促參法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案件名稱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室內溫水游泳池、室內綜合球場暨地下停車場委託民間參與營運移轉案
主辦機關 臺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被授權
被授權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被授權機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
被授權機關依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11月5日第1083105212號
被授權機關事項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11月05日北市教體字第1083105212號函,貴校申辦「108年度室內溫水游泳池暨室內綜合球場營運 移轉」一案,本局已審核完畢
公共建設類別 文教設施-公立學校、公立幼兒園及其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辦理公聽會日期 108/09/08
可行性評估日期 108/11/05
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 委託民間機構以租賃方式營運本校室內溫水游泳池、室內綜合球場暨地下停車場現有或擴建、整建設施,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本校。 本案委外營運之設施係綜合大樓暨游泳池週邊設施,屬文教與運動設施,適用行政院所頒「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三條第六款、第九款與第八條第四款。於法有據,提昇委外之可行性。 台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三小段297地號
計畫許可年限 5年0個月
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之額度上限
營運績效補貼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申請人應具備之資格條件如下: 2.2.1法人資格 申請者應具備之資格條件如下,並應提出其法人資格證明文件。 1.依公司法設立1年以上之單一公司 2.或依法設立之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以下簡稱「法人」)。 3.法人參與本案如受相關法令限制時,須先行取得准許參與投資之證明文件,始得參加申請。 2.2.2財務證明 申請人須無逾期還款及無重大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之情事,並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財務能力: 1.實收資本額、捐助金額或財產總額(以下簡稱實收資本額)應在新臺幣參佰萬元以上。 2.最近一年之淨值不得為負值。 3.無退票紀錄及重大喪失債信之情事。 4.依法納稅。 2.2.3營運能力 申請人之營運管理能力須具備實際經營活動中心、教育事業、文化事業、運動事業、休閒娛樂服務業、教育訓練設施、停車場營運等相關經驗之一,並能提供證明文件者。
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項次 甄審項目 配分 甄審標準 1 營運管理實績 15 (1)申請人簡介:包括企業願景、組織規模、型態及特色、 主要人員資歷(請檢附相關證明)等。 (2)營運業績說明:包括過去及目前經營停車場、運動場館相關經歷、服務品質及管理績效或經營成果(請檢附書面證明)。 2 營運管理計畫 50 (1)整體營運管理構想:詳述經營理念、未來營運及管理目標,以及為達成目標而訂定之策略;各空間營運管理構想、經營內容和方式等。 (2)人力組織架構與招募訓練計畫:詳述組織架構、人力編制、人員招募及訓練計畫。 (3)投資及改善計畫:包括投資項目、時程規劃、投資金額。詳述預計投資增設或改善之營運設施及設備項目。 (4)服務及行銷計畫:詳述服務時間、服務品質管理計畫、及行銷組合策略計畫、營運收費項目及費率(含各項優惠措施)、運動場館民眾機車停放管理辦法。 (5)維護管理計畫:詳述設施及設備定期維護措施、公共安全維護措施(含保險)、場地清潔維護措施。 (6)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計畫:詳述安全管制計畫、安全通報系統、危機處理應變及演練計畫。 (7)移轉及返還計畫:包含但不限於移轉及返還時程規劃。 (8)其他符合本設施委外經營目標 3 財務及保險計畫 15 (1) 2年財務收支預估 (2) 財務報表與財務效益分析 (3) 風險管理 (4) 保險項目及金額-投保項目期程及金額 (5) 其他項目 4 權利金及回饋計畫 15 (1)定額權利金報價單金額 (2)其他回饋措施 5 簡報及詢答 5
有無協商事項
其他 詳招商文件
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至財政部促參司全球資訊網站採購公告系統(https://ppp.mof.gov.tw/WWW/inv_ann.aspx)下載
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依財政部促參司全球資訊網之規定
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請於民國108年12 月11日17時00分前,將申請文件裝箱密封後以專人送達「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總務處」或寄達「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地址:10467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已郵戳之日期為憑)
申請保證金 40,000元
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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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資料

聯絡人 吳宗徽
聯絡人單位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聯絡人電話 2533-3888#241
聯絡人傳真
聯絡人Email heero1030@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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