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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歷程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告甄審結果 110/10/21
  公告招商 110/04/22 110/07/30

公開委員名單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開委員名單(成立時)變更或補充公告(第1次) 110/08/24
第1次 公開委員名單(成立時) 110/06/02




基本資料

基本資料  
案號 1090929-002
公告次數 第1次
法令依據 促參法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案件名稱 國道3號東山、關廟服務區增改修建營運移轉案
主辦機關 交通部
主辦機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被授權
被授權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被授權機關地址 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被授權機關依據 交路字第1090410396號
被授權機關事項 招商營運
公共建設類別 交通建設-公路及其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ROT: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辦理公聽會日期 108/12/16
可行性評估日期 109/07/31
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 一、服務區不涉及公權力業務委託民間機構經營管理 二、兼顧商譽及本局局譽 三、委託經營項目及限制: 1.餐飲、零售專櫃及便利超商之經營。 2.在地特色之土特產品、伴手禮展銷專區之經營。 3.知名連鎖加盟協力經營事項。 4.其他經本局核准之經營項目。 5.上述經營項目,民間機構自行營運之比例,至少應符合下列規範之一: (1).自營營業收入之比例不得低於年度總營業收入20%,自營營業收入係指民間機構引進加盟連鎖及其他協力經營櫃位以外,由民間機構或其關係企業廠商自行投入經營之營業收入或民間機構以自身名義加盟其他連鎖企業之營業收入,營業收入比例之計算均於本局會計年度終了時,由本局授權代表人依POS系統報表之總營業收入核算並查核之。 (2).自營櫃位之比例不得低於本服務區所有櫃位數之1/8(採四捨五入計算),自營櫃位項目並應於投資計畫書中預為規劃,非經報准不得擅自變更,依本項規定其自營營業收入至少應達年度總營業收入15%。 6.服務區廣告物之經營。 四、委託管理項目: 1.戶外環境清潔維護及廢棄物處理清運。 2.景觀植栽綠美化維護。 3.公廁清潔維護及設施損壞修繕、更換。 4.交通疏導及保全。 5.民間機構使用之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護管理、修繕。 6.景觀設施維護管理、修繕。 7.消防設備維護管理。 8.公共藝術清潔維護管理。 9.國道資訊補給站。 10.服務台。 五、委託辦理項目: 1.全區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含本局之辦公廳舍、宿舍(備勤室)、庫房]。 2.全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含本局之辦公廳舍、宿舍(備勤室)、庫房]。 3.辦理建築物室內裝修送審及申請。 4.辦理建築物各項建築執照申請。 5.昇降機設備定期檢修維護及取得使用許可證。 6.無障礙設施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辦理並規劃免費電動輪椅充電服務。 7.辦理用電場所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登記申請(含營業用電、非營業用電)。 8.前開委託辦理項目,辦理完成均須函知(含附件)本局授權代表人。 9.如涉及申請許可,雖以本局名義代為申請事項,於履約期間有違反建築法或相關法律規定之責任,應由民間機構負相關法律責任。
計畫許可年限 9年0個月
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之額度上限
營運績效補貼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1.依我國公司法登記設立之公司。 2.公司設立登記之業務範圍須有經營中(西)餐廳、飯店、綜合零售、便利商店、超級市場、食品生產等其中任何一項業務,且實收資本額須在新臺幣5,000萬元(含)以上者。 3.申請人為自本案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由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所開立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一、綜合評審採序位法 二、甄審項目: 1.營運組織與經驗實績10%。 2.投資增改修建、整修改善計畫及營運空間配置20%。 3.營運管理與協力廠商控管15%。 4.營運行銷、價格策略及在地特色商品規劃25%。 5.財務計畫及權利金之合理性15%。 6.經營創意與回饋10%。 7.簡報及答詢5%。 三、甄審標準: 1申請人組織、經營團隊、信譽與經驗、最近3年財務報表 2.整體空間規劃、投資主題規劃、節能減碳規劃、汙染防治規劃、POS系統設置規劃 3.經營理念與管理、商品及食品衛生安全、服務品質管理及監控訓練、協力廠商管理、現有設施維護管理 4.營運行銷策略規劃、平價餐飲之規劃、加盟連鎖櫃位之規劃、在地特色商品、產品展銷規劃 5.各年投資金額、投資項目及投資期程之規劃、投資財務計畫之合理性及報酬率、權利金繳交百分比合理性分析、財務風險評估與管理 6.經營創意、企業社會責任的規劃、創新技術應用計畫、回饋 7.簡報、答詢。 四、甄審時程資格審查完成後另行通知。
有無協商事項
其他 一、 除依契約約定通知提前或展延委託經營管理期間外,委託經營管理期間自111年5月1日起至120年4月30日止。 二、 投資畫書內容以甄審項目為限超出之內容不納入評審。 三、 主文一律用A4直式由左至右以中文打字橫書為原則各頁均應編訂頁碼雙面印刷主文頁數以不超過120頁為原則。 四、 申請人應提出「投資計畫書」之內容以申請須知所訂甄審項目為限,另「服務區廣告物之經營」為得標營運期間後向本局提出,投資計畫書針對此不需說明。 五、 甄審作業分資格審查及綜合評審二階段辦理。 六、 資格審查及簡報順序抽籤時間及地點:110年8月2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局第五辦公室一樓會議室。 七、 資格審查結果於完成後通知各申請人。 八、 綜合評審結果經機關首長核定,並於核定後二週內公開於主管機關資訊網站及書面通知。 九、 權利金及投資金額由申請人自行評估規劃提出。 十、CAD檔圖說請上本局局網/收費暨服務區/服務區資訊/招商資訊下載(https://www.freeway.gov.tw/)
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由申請人自行下載
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由申請人自行下載
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於110年7月30日下午5時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申請保證金 10,000,000元
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公告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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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資料

聯絡人 簡敏亘
聯絡人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聯絡人電話 02-29096141#2452
聯絡人傳真 02-22972487
聯絡人Email allshannah@freeway.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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