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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歷程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告議/簽約結果 112/12/29
  公告甄審結果 112/11/16
  公告招商變更或補充公告(第1次) 112/10/16 112/10/26
  公告招商 112/09/23 112/10/24

公開委員名單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開委員名單(成立時) 112/09/15




基本資料

基本資料  
案號 1111205-001
公告次數 第1次
法令依據 促參法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案件名稱 高雄市楠梓再生水廠興建移轉營運案
主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被授權
被授權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被授權機關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被授權機關依據 依據促參法辦理,依據11033855000簽准併行推動楠梓及橋頭再生水計畫
被授權機關事項 依促參法規定辦理本案相關作業事項
公共建設類別 污水下水道-結合再生水設施、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及其處理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有償B(R)TO:民間機構投資興建完成後,政府一次或分期給付建設經費以取得所有權,並由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辦理公聽會日期 110/11/01
可行性評估日期 112/01/30
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 本計畫包含取水系统、再生水處理系統(7萬CMD)及輸水系統,每日產製7萬噸再生水提供楠梓產業園區廠商
計畫許可年限 21年0個月
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說明 應以提高本計畫財務可行性、增進公共服務品質或有效利用公共建設所需用地為目的,並符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營運期間不得逾越本契約之許可年限。
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之額度上限
營運績效補貼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設計、興建及營運實績 1.10,000CMD以上污(廢)水處理廠 或2. 8,000CMD以上之再生水廠 或3. 4,000CMD以上海水淡化廠 詳如申請須知3.1及3.2節
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詳如申請須知附錄三
有無協商事項
其他
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線上領取
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5樓)
申請保證金 50,000,000元
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以補充公告方式辦理

下載附件

附件列表

聯絡人資料

聯絡人 吳海翔
聯絡人單位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聯絡人電話 07-7995678#2566
聯絡人傳真 07-7472806
聯絡人Email seamew@k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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