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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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
106102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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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次數 |
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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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 |
促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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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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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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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桃園市八德國民運動中心委託營運案(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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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 |
桃園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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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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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
被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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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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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機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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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機關依據 |
「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作業指引」第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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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機關事項 |
可行性評估、先期規劃、訂定招商文件、公告及甄審、議約、簽約、履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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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設類別 |
運動設施-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7條各款規定之運動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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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參與方式 |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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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公聽會日期 |
10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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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評估日期 |
10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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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 |
1.本建設計畫性質及基本規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促參法」)第3條第1項第9款之「運動設施」,本案核心運動設施設有室內溫水游泳池、體適能中心、韻律教室、羽球場、桌球場 、綜合球場 、籃球場 ,以及民間機構 得 發揮 創意自行投資之運動設施 下稱「創意自行投資運動設施」 。附屬服務設施設有飛輪教室 、停車場 及 兒童遊戲室、棋藝閱覽室與其他附屬設施 ,但主辦機關有權調整附屬 服務 設施內容,並以實際點交者為準。2.本建設計畫範圍:本案位於桃園市八德區國際路 (12 米 與廣福路 (12 米 交界處之「北景雲營區」,基地座落於桃園市八德區廣隆段 1252 、 1253 、1255 、 1261 、 1262 、 1262-2 、1262-3 、1261-1 及 1261-2地號範圍,土地面積共計 14,850.90 平方公尺,其中體育場用地之地號為 1252 、1253 、1255 、1261 、1262 地號,地上之土地面積共計8,856.43 平方公尺,建築面積為 2,949.82 平方公尺、總樓地板面積 15,756.11 平方公尺 。該建築物之構造為地上 5 層、地下 2 層之鋼筋混凝土結構之建物,且地下停車空間之投影面積共計 9,386.92 平方公尺 ,作為停車場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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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許可年限 |
5年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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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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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之額度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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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績效補貼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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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
1.一般資格申請人應為設立1 年以上之下列單一法人:(1) 依我國公司法成立之公司。(2) 依我國法令設立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2. 申請人依其所設立之法規及章程規定,必須有經營體育運動事業或運動訓練事業,或得經營停車場。其餘資格條件請詳參申請須知第3章申請作業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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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
本案依據「促參法」第44條第1項及「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第2條規定成立甄審會。甄審程序分「資格審查」及「綜合評審」二階段辦理,請詳參申請須知第5章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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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協商事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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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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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本案可於網路上下載本公告附件電子檔,詳見財政部推動促參司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站/投資資訊/公告案件查詢,網址為https://ppp.mof.gov.tw/WWW/inv_an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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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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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
申請人應依本申請須知第3.8條規定備齊相關申請文件並妥予封裝後(封套外部書明申請人名稱、申請人聯絡地址、本案案號及案名),於民國109年1月14日下午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33049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1段1號體育局。提送申請文件如有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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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保證金 |
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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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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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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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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