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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歷程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告招商 109/11/23 109/12/14

公開委員名單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開委員名單(成立時) 109/11/23




基本資料

基本資料  
案號 1090929-004
公告次數 第1次
法令依據 促參法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案件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兒童醫院停車場營運移轉案
主辦機關 教育部
主辦機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被授權
被授權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被授權機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被授權機關依據 臺教高(三)字第1090117161號函
被授權機關事項 辦理本案之公告、甄審作業、議約、簽約、履約管理等後續相關事宜。
公共建設類別 文教設施-公立學校、公立幼兒園及其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辦理公聽會日期 109/07/21
可行性評估日期 109/08/06
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 性質:本院為兼顧經營效率與服務品質,提供本院訪客、病友及員工優質停車服務,透過結合民間資源方式,引進企業化精神及經營管理制度,以提昇本院兒童醫院停車場之服務品質及經營效益。 基本規範:本院依促參法第8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提供台大醫院兒童醫院地下1樓至地下4樓之停車場、機電中心與兒醫旁地面層機車區之建築物、基地上之附屬設施及營運資產委託最優申請人營運管理。土地、建築物及工作物等營運資產之所有權均屬本院所有,最優申請人僅享有營運之權利,並應負責維護管理。 範圍:本案所稱之「委託經營管理標的物」位於本院台北市中山南路8號(兒童醫院)地下1樓至地下4樓,機電中心地面層。地下1樓與地下4樓為員工停車場;地下2樓與地下3樓為訪客收費停車場;機電中心地面層為訪客機車收費停車場。 本院提供設備包括多段型機械停車設備、停車管理室、廁所、收費亭、電氣室,實際位置圖及設備以現場點交紀錄及清冊為主。 最優申請人須於本案場地自行提供停管設備(包含設備建置工程與配線配管工程)如下: (一)車牌辨識系統 (二)自動繳費系統 (三)B2層與B3層平面車位設置車位在席偵測系統 (四)B2層與B3層場內各重要路口節點新設指示燈箱或更新現有燈箱,提供場內行車動線指引。 (五)B2層與B3層場內各重要路口節點新設監視攝影機,以提供監控與影像保留功能。 (六)台北市青島西路入口行人穿越道重新鋪設A級透水磚(抗壓強度: 280 kgf/cm2以上),可分階段施工避免影響現場營運。
計畫許可年限 4年0個月
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之額度上限
營運績效補貼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申請人公司或法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檢具由政府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其登記項目載有可經營停車場業務影本供驗(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此項資格證明文件,申請人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影本(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三)申請人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一、廠商組織簡介及服務實績 公司簡介:含組織架構、負責人經歷、專業能力、營運經驗及監督管理等。 公司近3年營運狀況。 停車場相關之經驗與實績(包含醫院型停車場)。 執行本案之經營管理團隊主要成員及架構、專案經理人資歷。 二、營運及維護管理計畫 作業流程計畫:含行政管理系統、人車動線及孕婦兒童安全規劃建議、客訴處理、自動及人工收費等作業流程及規範、青島西路人行道透水磚重鋪計畫。 設施增置計畫:含車牌辨識系統、自動繳費系統、車位在席偵測系統等停管設備、監視攝影系統、停車場內降溫及排熱氣措施之增置、指標、燈箱、反光鏡,及其它尚需加強之相關設施等。 災害及意外事故應變處理計畫:緊急及各種災害(如火災、地震、水災)及意外事故應變處理計畫。 人力配置計畫:本案人力配置除需符合本案合約作業規範之得標廠商作業人員人力規劃規定外,相關增派人力服務計畫(如尖峰時段或緊急應變等情形),機械車位服務之人力配置計畫及教育訓練計畫等。 設備維護管理計畫:需依本案合約作業規範維護管理項目擬定執行作法,如維修頻率、維修速度、叫修速度等。 回饋方案:如弱勢團體、身心障礙停車優惠或其他優惠方案等。 三、財務規劃 本案各項假設及參數、營運收支預估、投資效益分析、營運預測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風險管理計畫及保險規劃。 四、變動權利金及其合理性 變動權利金百分比:廠商提報變動權利金百分比(不得低於55%)。該比例於合約期間內應為「確定」且「單一」百分比率,例如70﹪或70.5﹪(至小數第一位,如有小數點第二位之數字,一律無條件進位),不可標示為區間比率,如70﹪~70.5﹪ 變動權利金合理性:依據成本分析、收入分析結果,提出變動權利金之繳納額度合理性說明。 五、簡報及答詢 簡報內容、答詢說明
有無協商事項
其他
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109年12月14日下午5時止,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至本院東址一樓收發室(臺北市中山南路7號)當面洽購,不接受郵購,逾期概不受理。
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
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申請人請於民國109年12月14日下午5時前,將申請文件裝入適當之封套或容器封妥,並應於封套或容器上註明本院招商案件名稱、案號、申請截止期限、申請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無統一編號者免填)、電話、傳真,以郵寄或專人送達本院 (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申請保證金 1,000,000元
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申請人對招商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具名請求本院釋疑,釋疑期限為自公告日起至申請文件遞送截止日止計算日期之四分之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逾期概不受理。

下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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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資料

聯絡人 黃旭淳
聯絡人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聯絡人電話 02-23123456
聯絡人傳真 02-23412639
聯絡人Email 100031@ntu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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