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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歷程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告議/簽約結果 109/09/02
  公告甄審結果 109/06/12
  公告招商變更或補充公告(第2次) 109/05/05 109/05/13
  公告招商變更或補充公告(第1次) 109/05/01 109/05/13
  公告招商 109/04/30 109/05/13

公開委員名單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開委員名單(成立時) 109/04/30




變更或補充公告事項

變更或補充說明 1.申請須知-公告截止時間修正為109/05/13 17:30 2.申請須知-申請人資格審查修正為109/05/14 10:00 3.契約書主文及附件檔案格式損毀重新上傳

基本資料

基本資料  
案號 1081029-002
公告次數 第1次
法令依據 促參法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案件名稱 新北市三重區淡水河畔高灘地臨時停車場營運移轉案
主辦機關 新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被授權
被授權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被授權機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被授權機關依據 促進民間餐與公共建設法第5條
被授權機關事項 成立甄審委員會與工作小組、訂定招商文件、權利金、續約、爭議處理、招商公告、議約、簽約、營運管理、招商、委外管理、可行性評估、公聽會
公共建設類別 交通建設-路外停車場及其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辦理公聽會日期 109/02/20
可行性評估日期 109/03/04
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 1.位於新北市淡水河畔高灘地平面停車場,分為龍門路口北側區、龍門路口南側區、忠孝碼頭區(含戧台)、海世界觀景台區、龍形碼頭區、雷朗園區等6場區共40格中大型車停車位及995格小型車停車位(含身心障礙專用車位、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專用停車位)與409格機車停車位。 2.基地概況:基地坐落於淡水河畔高灘地停車場,委託營運面積約38,026平方公尺。
計畫許可年限 4年0個月
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之額度上限
營運績效補貼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申請人資格(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營業項目列有「停車場營業」或得以經營相關停車場營運之業務者(2).公司或行號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者(3).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甄審項目: 一、由本處依下例三種準備須知暨機關審查表進行審查(表格詳申請須知) 1.申請文件形式準備須知暨機關審查表。 2.申請基本證明文件準備須知暨機關審查表。 3.申請人申請資格與文件準備須知暨機關審查表。 二、由甄審委員會針對資格預審中合格申請人予以綜合評選,評選配分標準為: 1.營運計畫20%, 2.營運範圍維護管理及修繕計畫20%, 3.防汛應變計畫20%, 4.財務計畫20%, 5.申請人經歷及商譽10%, 6.簡報及答詢10%。
有無協商事項
其他 1.依促參法實施細則第40條本處將簽定契約後辦理停車場點交手續。 2.本案營運範圍包含三重區及八里區,案件名稱將修正為「新北市淡水河畔高灘地臨時停車場營運移轉案」。修正作業刻辦理中,修正完成後將以該案名辦理後續公告、招商作業。
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網路上下載本公告附件電子檔
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收受方式:於招商文件規定期限內以專人送達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地點: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五段502號3樓(四汴頭抽水站)
申請保證金 1,000,000元
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下載附件

附件列表

聯絡人資料

聯絡人 陳宜珊
聯絡人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聯絡人電話 02-89699596分機205
聯絡人傳真 02-89699538
聯絡人Email AN9223@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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