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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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
10810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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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次數 |
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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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 |
促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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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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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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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彰化縣社頭清水岩溫泉露營區委託營運OT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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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 |
彰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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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地址 |
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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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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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設類別 |
觀光遊憩設施-森林遊樂區內之相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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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參與方式 |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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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公聽會日期 |
10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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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評估日期 |
10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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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 |
本案公共建設項目為觀光遊憩設施,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2條觀光遊憩設施係指在風景區、風景特定區、觀光地區、森林遊樂區、溫泉區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劃設具觀光遊憩(樂)性質之區域內之遊憩(樂)設施、住宿、餐飲、解說等相關設施、區內及聯外運輸設施及其相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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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許可年限 |
11年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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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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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說明 |
本案用地範圍位於彰化縣社頭鄉埤清段46、46-1、46-4、46-5、47及47-2等6筆地號,位於八卦山脈西麓山腳路旁,地址為社頭鄉埤斗村山腳路一段268號,基地面積109,057.30平方公尺(實際委託營運範圍依鑑界結果為準)。土地所有權人為彰化縣,管理機關為彰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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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之額度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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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績效補貼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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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
詳本案申請須知第4章第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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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
詳本案申請須知第6.3.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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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協商事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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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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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本案可於網路上下載本公告附件電子檔,詳見財政部推動促參司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站/投資資訊/所有促參公告案件(網址為https://ppp.mof.gov.tw/WWW/inv_an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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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無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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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
申請人應依本申請須知規定提出申請文件,密封後提出申請。外標封(附件2-10)應載明申請人名稱、地址,申請文件須於109年4月17日17時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50001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 416 號 彰化縣政府城市暨觀光發展處」,逾期送達者,均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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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保證金 |
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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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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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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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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