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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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
108051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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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次數 |
第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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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 |
促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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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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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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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花蓮縣鯉魚潭觀光旅館新建營運移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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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 |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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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地址 |
台北市仁愛路一段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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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
被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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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機關名稱 |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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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機關地址 |
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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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機關依據 |
交路(一)字第10782002731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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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機關事項 |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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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設類別 |
觀光遊憩設施-風景區內之相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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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參與方式 |
BOT:民間機構投資新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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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公聽會日期 |
10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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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評估日期 |
10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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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 |
1.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觀光遊憩設施。 2.公共建設計畫之基本規範:詳申請須知第1.1節及第2章。 3.公共建設計畫之計畫範圍:基地範圍包含花蓮縣壽豐鄉潭北段515-3、657、660、661、665、666、669、672、676、679地號等10筆土地,及同段614、616-3地號等2筆部分土地,面積合計約6,813.34平方公尺,詳申請須知第2.2、2.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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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許可年限 |
50年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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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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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說明 |
申請人得自行規劃附屬事業。請詳本案申請須知第2.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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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之額度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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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績效補貼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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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
請詳本案申請須知第3章第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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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
1.計畫目標與開發經營理念(5%)、2. 經驗與履約能力(20%)、3.興建計畫(20%)、 4. 營運計畫(20%) 、5. 財務計畫(20%) 、6.創意回饋計畫(10%) 、7. 簡報與答詢(5%)。請詳本案申請須知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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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協商事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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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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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本案公告期間逕自財政部推動促參司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網站下載招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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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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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
所有申請文件之提出,應於113年6月18日下午5時前送達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請詳本案申請須知第3.7.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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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保證金 |
6,9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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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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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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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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