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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歷程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告議/簽約結果 112/04/27
  公告甄審結果變更或補充公告(第1次) 112/04/07
  公告甄審結果 112/03/30
  公告招商 112/01/30 112/03/01

公開委員名單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開委員名單(成立時) 112/01/17




基本資料

基本資料  
案號 1111230-001
公告次數 第1次
法令依據 促參法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案件名稱 臺北市松山運動中心營運移轉(OT)案
主辦機關 臺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被授權
被授權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被授權機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被授權機關依據 110年6月1日北市體產字1103022996號簽奉核准
被授權機關事項 辦理本案可行性評估暨先期規劃、招商準備、公告招商、 甄審、評定、議約、簽約及履約管理等相關事宜
公共建設類別 運動設施-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7條各款規定之運動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辦理公聽會日期 111/01/26
可行性評估日期 111/09/07
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 一、為提升臺北市松山運動中心服務品質,提供高水準之健康休閒體育設施,與生活機能空間服務水準,達到推廣全民運動之目的,爰將松山運動中心委託民間機構進行空間整修並為營運。 二、本案擬委外經營範圍為松山運動中心建物及所座落土地範圍,建物門牌號碼為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號;所座落土地範圍包含臺北市松山區美仁段二小段873地號等9筆土地,總計土地面積約111,231平方公尺﹔建物為地下1層、地上4層 RC 造之建築物,樓地板面積約12,585.61平方公尺。
計畫許可年限 6年0個月
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之額度上限
營運績效補貼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壹、基本資格: 一、申請人之法人型態應為以下類型之一,並設立1年以上之單一法人。 (一)依我國公司法成立立公司。 (二)依我國公司法辦理分公司登記之外國公司。 (三)依我國法令設立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且依其所設立之法規及章程規定,得經營體育運動事業或運動訓練事業者為限。 二、本案申請人應以單一法人參加申請,不允許多數廠商以合作聯盟方式參與本案之申請。 三、公司實收資本額(於有限公司、無限公司或兩合公司則指資本總額)或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之財產總額不得低於新臺幣2,500萬元。 貳、申請人須無逾期還款及無重大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之情事,並應全部符合下列各款之財務能力: 一、本案招商公告日起算前3年內無退票紀錄及重大喪失債信之情事。 二、繳稅證明(申請人依法免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出具免繳稅證明): (一)申請人應提出營業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得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本案申請截止日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申請人不及提出最近1 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二)申請人應提出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及繳稅證明影本,但不須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者,不在此限。
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一、團隊籌組與整體構想(12分) 二、設施設備整修購置計畫(20分) 三、營運管理計畫、返還及移轉計畫(30分) 四、財務計畫及風險管理(20分) 五、公益活動推廣、睦鄰、創意及回饋計畫(8分) 六、簡報與答詢(10分)
有無協商事項
其他
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以電子領標(財政部推動促參司「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頁之投資資訊」及執行機關網站資訊「https://sports.gov.taipei/」)方式辦理,逾期概不受理。
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
申請保證金 5,000,000元
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一、申請人須審慎詳閱招商文件,倘有對內容或各項參考資料有疑義者,依申請須知第 3.6 條辦理。二、執行機關亦得自行變更或補充招商文件內容,並得視需要延長申請截止日期。三、本案招商文件若有任何修正或補充,均以最後修訂或補充內容為準,並視為招商文件之一部分。

下載附件

附件列表

聯絡人資料

聯絡人 楊孔仁
聯絡人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聯絡人電話 (02)2570-2330轉6429
聯絡人傳真 (02)2578-2176
聯絡人Email nq8475@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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