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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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
11104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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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次數 |
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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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 |
促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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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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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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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壽山動物園園區餐飲服務暨商店委託民間參與營運移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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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 |
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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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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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
被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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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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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機關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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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機關依據 |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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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機關事項 |
一、訂定政策公告與招商相關文件之內容。二、辦理公告及審核。三、辦理議約、簽約、履約管理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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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設類別 |
觀光遊憩設施-風景區內之相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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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參與方式 |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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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公聽會日期 |
11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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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評估日期 |
1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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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 |
1.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觀光遊憩設施。
2.基本規範:本案以「壽山動物園園區餐飲及賣店等空間」委託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期藉由民間專業營運能力及行銷創意,期望可提供更多元且高品質之服務,滿足遊客休憩需求。
3.本案用地範圍:指座落於高雄市鼓山區壽山段126地號內,包含委外地上物範圍(土地面積約554.66 m2,未來以實際點交為準)及委外戶外空地範圍(未來由申請人於投資計畫書自行規劃提出確切需求範圍並經執行機關同意後為準,原則總計以800m2為上限,但經執行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地上物包括壽山動物園園區遊客中心(樓地板面積約98.57m2)、大鳥園區販賣部(樓地板面積約40m2)及溫室咖啡廳(樓地板面積約905.25m2),實際面積以實際點交為準,詳本申請須知第3章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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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許可年限 |
15年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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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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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之額度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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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績效補貼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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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
詳本申請須知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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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
1.民間機構籌組計畫及組織架構(15分)、2.裝修計畫(20分)、3.營運計畫(25分)、4.財務計畫(15分)、5.權利金支付計畫(5分)6.創新及公益事項(10分)、7.簡報及答詢(10分);詳本申請須知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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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協商事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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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其餘未盡事宜,詳招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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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本案可於網路上下載本公告附件電子檔,詳見財政部推動促參司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站/投資資訊/所有促參公告案件查詢,本案不接受申請人函購或於執行機關現場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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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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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
申請人應備齊相關申請文件裝入「申請文件外封套(申請須知附件14)」,並將封面填寫齊全妥予密封,於民國111年5月25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高雄市政府觀光局(8302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申請人應自行估算寄(送)達時間,寄(送)達時間以高雄市政府觀光局之收受時間為準,逾期寄(送)達者,不予受理。倘申請文件收件截止日當日因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順延至恢復辦公第一日之同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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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保證金 |
9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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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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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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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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