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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歷程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告招商變更或補充公告(第3次) 110/09/15 110/09/27
  公告招商變更或補充公告(第2次) 110/09/13 110/09/27
  公告招商變更或補充公告(第1次) 110/09/11 110/09/24
  公告招商 110/09/10 110/09/24

公開委員名單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公開委員名單(成立時) 110/09/10




基本資料

基本資料  
案號 1100401-001
公告次數 第1次
法令依據 促參法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案件名稱 新北市大漢溪高灘地臨時停車場營運移轉案
主辦機關 新北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被授權
被授權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被授權機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被授權機關依據 促進民間餐與公共建設法第5條
被授權機關事項 成立甄審委員會與工作小組、訂定招商文件、權利金、續約、爭議處理、招商公告、議約、簽約、營運管理、招商、委外管理、可行性評估、公聽會
公共建設類別 交通建設-路外停車場及其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辦理公聽會日期 110/08/03
可行性評估日期 110/08/12
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 1.位於新北市大漢溪高灘地平面停車場,包含三重環保公園1區、環保公園2區,新莊利濟街水門區、新月橋區、塔寮坑1區、塔寮坑2區、西盛區,板橋四汴頭區、浮洲環保公園公園1區、浮洲環保公園公園2區,土城成功水門區、媽祖田運動公園區,樹林鹿角溪人工溼地區、柑園河濱公園區、後村堰極限運動公園區等15場區。共4格大型車停車位、1,722格小型車停車位(含身心障礙專用車位、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專用停車位)與1,400格機車停車位。 2.基地概況:基地坐落於大漢溪高灘地停車場,委託營運面積約63,800平方公尺
計畫許可年限 4年0個月
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之額度上限
營運績效補貼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申請人資格(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營業項目列有「停車場營業」或得以經營相關停車場營運之業務者(2).公司或行號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者(3).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甄審項目: 一、由本處依下例三種準備須知暨機關審查表進行審查(表格詳申請須知) 1.申請文件形式準備須知暨機關審查表。 2.申請基本證明文件準備須知暨機關審查表。 3.申請人申請資格與文件準備須知暨機關審查表。 二、由甄審委員會針對資格預審中合格申請人予以綜合評選,評選配分標準為: 1.營運計畫20%, 2.營運範圍維護管理及修繕計畫20%, 3.防汛應變計畫20%, 4.財務計畫20%, 5.申請人經歷及商譽10%, 6.簡報及答詢10%。
有無協商事項
其他
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網路上下載本公告附件電子檔
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收受方式:於招商文件規定期限內以專人送達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地點: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五段502號3樓
申請保證金
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下載附件

附件列表

聯絡人資料

聯絡人 陳宜珊
聯絡人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聯絡人電話 02-89699596分機202
聯絡人傳真 02-89699538
聯絡人Email AN9223@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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