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 |
110100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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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次數 |
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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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 |
促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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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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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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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桃園市楊梅跆拳道暨運動場館營運移轉(OT)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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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 |
桃園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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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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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
被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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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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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機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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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機關依據 |
促參法第5條第2項,107年5月10日以第1070100605號府簽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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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機關事項 |
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訂定公告招商相關文件內容、辦理公告及甄審、辦理簽約、議約、履約管理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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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設類別 |
運動設施-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7條各款規定之運動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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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參與方式 |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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