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目的及公共服務需求 |
為打造金門低碳島,引進低碳能源天然氣,金門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採用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方式,由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俾利結合民間機構資金、創意與靈活管理機能,活化土地利用,創造資源效益與創新金門新興產業,活絡金門產業經濟,故為符合金門低碳島策略,島內能源政策將朝使用天然氣方向發展,本府遂依促參法46條民間自提方式,辦理促參招商作業,預期引進民間資金、技術與營運管理等專業,投資開發「金門縣公用事業天然氣廠區民間自提BOT案」,以配合本府調整金門縣能源需求及供給機制,力求達到簡便、低廉與安全為原則,期由本案推動招商引資機會,改善地方經濟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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