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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需求評估結果、政策公告及公告初審歷程

公告次數 公告類型 公告開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政策公告 110/11/01 110/12/15




基本資料

案號 1101025-001
公告次數 第1次
法令依據 促參法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案件名稱 金門縣公用事業天然氣廠區民間自提BOT案
主辦機關 金門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公共建設類別 公用氣體燃料設施-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6條各款規定之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公用天然氣事業設置之輸儲設備及其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BOT:民間機構投資新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

公告內容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目的及公共服務需求 為打造金門低碳島,引進低碳能源天然氣,金門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採用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方式,由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俾利結合民間機構資金、創意與靈活管理機能,活化土地利用,創造資源效益與創新金門新興產業,活絡金門產業經濟,故為符合金門低碳島策略,島內能源政策將朝使用天然氣方向發展,本府遂依促參法46條民間自提方式,辦理促參招商作業,預期引進民間資金、技術與營運管理等專業,投資開發「金門縣公用事業天然氣廠區民間自提BOT案」,以配合本府調整金門縣能源需求及供給機制,力求達到簡便、低廉與安全為原則,期由本案推動招商引資機會,改善地方經濟發展環境。
土地取得方式 民間自規政府土地
土地基本資料 本基地位於金門縣金寧鄉中山林段244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風景區,面積合計約3.87公頃,建蔽率與容積率分別為30%、60%。基地內現有構造物(墳墓1座),賡續採地籍分割方式,以區劃本案實際使用之基地範圍面積。
可行性評估報告應記載事項
申請及審核作業程序 詳如政策公告。
主辦機關協助事項 詳如政策公告。
其他公告事項 詳如政策公告。

下載附件

附件列表

聯絡人資料

聯絡人 林偉桓
聯絡人單位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
聯絡人電話 082-318823#62395
聯絡人傳真
聯絡人Email weihuan@mail.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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