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
|
案號 |
1090527-001
|
公告次數 |
第1次
|
法令依據 |
促參法
|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
否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
否
|
案件名稱 |
臺中市豐洲堤防公有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營運移轉案(OT)
|
主辦機關 |
臺中市政府
|
主辦機關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
被授權
|
被授權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
被授權機關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
被授權機關依據 |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條第2項
|
被授權機關事項 |
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可行性評估(含公聽會)及先期規劃、訂定公告招商相關文件內容、辦理公告及甄審、辦理議約、簽約、履約管理(含期滿後評估及執行優先定約)等事宜。
|
公共建設類別 |
環境污染防治設施-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調度場所及其設施
|
民間參與方式 |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
辦理公聽會日期 |
109/01/15
|
可行性評估日期 |
109/02/27
|
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 |
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環境污染防治設施
基本規範:(一)本案為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調度場所及其設施。
營運目標在於引入民間力量,促進並提高臺中市豐洲堤防公有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之使用效能與服務品質。(二)本案營運應符合「臺中市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及相關主管機關法令之規定事項。
公共建設計畫範圍:臺中市神岡區新和段907地號土地之範圍。(詳第3章計畫說明)
|
計畫許可年限 |
10年0個月
|
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
否
|
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之額度上限 |
|
營運績效補貼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 |
|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
(一)依我國公司法成立之公司,為乙級(含)以上營造業者或經營有關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之行業(營業項目包含「J101110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二)公司成員需具備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專業人員一名以上。(詳招商文件第4章規定)
|
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
詳招商文件第6章規定。
|
有無協商事項 |
否
|
其他 |
|
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本案可於網路上下載本公告附件電子檔,詳見財政部推動促參司資訊網站/公告案件查詢,網址為https://ppp.mof.gov.tw/WWW/inv_ann.aspx
|
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下載。本案不接受函購或於執行機關現場購買。
|
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
109年8月24日下午17時0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陽明大樓6樓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
申請保證金 |
1,000,000元
|
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
是
|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
否
|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