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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資料

已簽約案號 109-019
案件種類 主約
法令依據 促參法
規劃方式 政府規劃民間參與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是否公告於英文網站
案件名稱 新竹市立棒球場委託民間經營管理(OT)案
主辦機關 新竹市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公共建設類別 運動設施-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7條各款規定之運動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民間投資金額(元) 10,000,000元
簽約日期 109/06/05
契約起迄期間 109/06/05~121/02/28
民間機構名稱 龍來球場股份有限公司
民間機構負責人 陳宏隆
民間機構統一編號 83570391

內容概述

計畫緣起及目的 新竹市立棒球場自66年啟用迄今已逾40年之久,為竹苗區唯一具有10,000人觀眾席的比賽型場地,每年舉辦三級棒球、成棒及職業棒球賽事,為我國高使用率、高觀眾數的棒球場地之一,亦曾是中華職棒賽事平均觀眾數第二名的場地,平均每場達七千人。新竹市立棒球場對於竹苗區(新竹縣市、苗栗縣)的棒球運動相當重要,除了扮演比賽場地的供需外,對於棒球選手的運動需求與培訓條件也相對重要,惟新竹市立棒球場目前既有之場館設施使用已逾40年之久,為提昇新竹市立棒球場軟硬體設施,新竹市政府獲得前瞻基礎計畫經費進行新竹市立棒球場新建工程。為期導入民間資源,藉由施工同時,利於未來業者參與工程規劃施作。特委託顧問業者評估利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引進民間參與投資之可行性,針對本案進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促參法)預評估研究,為利本案後續依促參法辦理委外相關事宜。
公共服務性質、功能與角色 (1)引進民間資源,活化新竹市立棒球場藉由引進民間資金、活力與創意,由具備專業且富有營運經驗之管理團隊,發揮其創意思維及營運行銷專才,將新竹市立棒球場及其附屬空間之效益發揮至極大成效,藉此活化場館。(2)維護棒球場,培育在地棒球人才提升國際水準與規模之棒球運動環境,作為國內職棒賽事進行場地及新竹市優秀棒球人才之良好培訓基地。培訓優秀棒球選手,除經濟之效益外,更具有帶動新竹市基層棒球運動發展,提升新竹市棒球水準及風氣。(3)活絡運動產業,擴大經濟效益藉由民間力量,提升公共建設之服務水準,提供更優質之棒球運動訓練、競賽及休閒空間,並提升民眾入場觀賽之意願,以及吸引更多棒球賽事於新竹市辦理,藉以建構運動產業根基,擴大整體經濟效益。
基地概述  
公共建設所在地 新竹市
位置(或地址) 新竹市北區民富里西大路559號

案件聯絡人

承辦人 趙珮伶
承辦人-職稱 科員
承辦人-電話 03-5216121#276
承辦人-傳真 03-526-4559
承辦人-Email 010323@ems.hc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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