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緣起及目的 |
一、新北市政府為於該市林口區推動新北影視城計畫,前於文化二路二段、信義路與文化一路二段所圍街廓成功招商民視、TVBS等影視業者進駐,為形成產業群聚及因應新興匯流服務發展,鑒於本計畫國有土地良好區位優勢,規劃併同毗鄰新北市市有土地),以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招選民間廠商投資開發。 二、上開土地都市計畫變更完成後,將提供影視音開發、製作、後製、發行等上、中、下游產業使用,更將結合文化創意、觀光交流、休閒娛樂及生活服務等關聯產業,兼具工作、學習、生活、消費等機能,藉由優質產業投資環境,吸引創意人才進駐,帶動地區發展及擴大公共投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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