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案件基本資料

案號 1090417-001
法令依據 促參法
規劃方式 政府規劃民間參與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是否公告於英文網站
案件名稱 宜蘭縣冬山河航運及相關設施新建、增改修建暨營運移轉案
主辦機關 宜蘭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公共建設類別 觀光遊憩設施-風景區內之相關設施
民間參與方式 BOT:民間機構投資新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
ROT: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預計民間投資金額(元) 88,000,000元

內容概述

計畫緣起及目的 本計畫期望以「冬山河流域跨域亮點整合計畫」為上位指導原則,檢視周邊觀光資源及發展潛力,重新賦予冬山河航運新的經營模式,使其成為宜蘭縣觀光發展之新契機: 一、目標: 冬山河整治成功後,優越的水域環境,應充分利用水域特性及其生態、歷史、人文特色,發展多元的休閒活動及航運,提供創新的旅遊體驗,成為優質之河域觀光軸帶,並與流域觀光資源如休閒農業、旅宿業、地方協會等跨域合作,提升冬山河流域的觀光量能,進而帶動周邊產業發展.。 二、民間參與方式: 1. 冬山河流域主河道與舊河道及傳藝中心碼頭、親水公園碼頭,採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之方式(即OT)。 2. 清水大閘門碼頭、售票亭及清水大閘門BOT範圍,採民間機構投資新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之方式(即BOT)。 3. 水火同源廣場前碼頭、生態綠洲碼頭,採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之方式(即ROT)。
公共服務性質、功能與角色 藉案地為發展航運及水上運動的絕佳場所;以電動小船及水上巴士載客遊河,航行往返於親水公園至傳統藝術中心間;流域兩側亦有陸續完成的三大公有園區,包括生態綠舟、親水公園及傳藝中心,各自展現不同的遊憩風貌,期帶來豐富的觀光能量。

基地概述

公共建設所在地 宜蘭縣
地址 宜蘭縣五結鄉及冬山鄉
範圍(地號) 宜蘭縣五結鄉錦眾段684、685、711~17、722、723、745地號,五結鄉季新段951地號、五結鄉新協和段148地號、冬山鄉南富段856地號、富農段128-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663平方公尺

案件聯絡人

承辦人 賴寶如
承辦人-職稱 科員
承辦人-電話 03-9251000#1817
承辦人-傳真 03-9253590
承辦人-Email polo711025@mail.e-land.gov.tw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