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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促參法制搭配四大策略,擴大推動量能展望 促參未來

發布單位:推動促參司 發布日期:110/12/29
      財政部110 年積極研修促參法及相關法規計15 項,並將透過協助審查促參案件前置作業、深入追蹤輔導招商不成案件、協助處理履約爭議及督導考核主辦機關四大策略,積極輔導各主辦機關,擴大促參推動量能。
      今年因疫情嚴峻,造成各項招商引資的活動受到限制,但財政部利用疫情嚴峻期間,提出促參法修正草案並研修或新訂相關法規,如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申請保證金收取及返還參考原則與議約及簽約作業參考事項等共15 項(詳附表1),數量為歷年之最。除增加辦理誘因外,明確規範公告、甄審、議(簽)約等程序及步驟,讓主辦機關能更安心及放心的推動促參案件。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引進民間資源投資公共建設除依促參法辦理外,尚可依其他法令辦理,統計截至12 月28 日總簽約件數為132件,民間投資金額(下稱民投金額)合計為1,246 億元。其中依促參法辦理件數為63 件,民投金額為136 億元,明顯低於109 年的360億元,財政部積極檢討並構思對策,除持續優化促參法制環境外,未來將透過協助審查促參案件前置作業,協助主辦機關更能核實評估可行性,進而訂定出妥適招商文件;就招商不成案件透過會議或現勘方式深入追蹤輔導;協助處理履約爭議及辦理督導考核以督促主辦機關四大策略,具體協助主辦機關。
      財政部最後表示,目前正著手研析促參案契約期間屆滿之優先定約、資產總檢查及移轉機制等相關作業程序,俟完成後提供主辦機關參考,讓優先定約程序更趨完整,持續優化促參法制環境。

新聞稿聯絡人:洪科長美菁、童科長偉碩
聯絡電話:(02)2322-8460、(02)2322-8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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